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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健委:责成各地加强监管医疗机构,对“回流药”零容忍网友怎么看

   更新时间: 2025-04-12 06:04  发布时间: 2周前   92
核心提示:总台央视记者独家调查报道《起底“医保取现”背后“回流药”销售网》播出后,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按照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》要求,医疗机构必须制订本机构药品采购工作流程;建立健全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;严格执行药品购入检查、验收制度;不得购入和使用

总台央视记者独家调查报道《起底“医保取现”背后“回流药”销售网》播出后,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按照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》要求,医疗机构必须制订本机构药品采购工作流程;建立健全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;严格执行药品购入检查、验收制度;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药品。

国家卫生健康委对此类违法行为保持“零容忍”态度,将协同医保、药监等部门,责成武汉等地压实属地责任,加强对医疗机构穿透式监管,持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。

【此前报道】

日前,总台央视记者接到观众举报,一些医院门口张贴着“医保取现”“高价收药”的小广告。记者调查发现,收药人所说的“医保取现”,就是参保人用医保卡在药店购买药品后,收药人以不同折扣的价格回收。比如6至7折提现,即参保人购买1万元左右药品,卖给收药人后可以获得6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现金。

回收的药品经收药人非法转售,再次进入市场销售,也就是俗称的“回流药”。一些医疗机构在销售“回流药”时,因为害怕消费者使用后出现问题,甚至会撕掉药瓶上的标签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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