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月 28 日," 邯郸三姐妹给父亲上坟被大伯炸死案 " 二审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。
案件资料记载,被告人王某东与三弟王某山一家因耕地等纠纷常年存在矛盾。2023 年 5 月,两家再次因琐事打架,王某东的妻子被王某山女儿打致轻微伤。王某东遂愈发怀恨在心。
该年 11 月,王某东尾随王某山的二女儿王某欢等人上坟,知晓了王某山坟地的具体位置。次年 5 月,王某东产生杀人之念。5 月至 12 月间,王某东将两箱组合烟花全部剥开,取出烟火药后制成爆炸装置。
2024 年 12 月 20 日,王某东将装有爆炸装置的绿色编织袋放到其吸污车右后方,驾驶该车行至被害人父亲王某山坟地附近,将爆炸装置埋于王某山坟头东南侧地下后驾车返回家中。
2025 年 1 月 31 日,被害人王某晶(殁年 37 岁)、王某欢(殁年 33 岁)、王某娜(殁年 26 岁)等人到其父王某山坟前烧纸时,燃烧的纸钱引爆了王某东预先埋藏在此处的爆炸装置,致三人当场死亡。
3 月 27 日,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东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随后,王某东提起上诉。
来源 | 极 · 目新闻、澎 · 湃新闻